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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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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七条)2.受理范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编制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3.属于受理范围、材料内容完整,予以受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受理。 | ||
办理时间 | 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859423【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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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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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1013050002 | 事项编码 | 11110109000072979Q3111013050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9000072979Q3111013050002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69806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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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区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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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1.制式表格,按样例内容及格式填写完整、规范、清晰;报告内容完整,有关附件齐全; 2.备案表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有关报告加盖申请人及报告编制单位公章; 3.纸质版A4打印,电子版pdf格式。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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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备案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或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制式表格,按样例内容及格式填写完整、规范、清晰; 2.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纸质版A4打印,电子版pdf格式。【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条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展开】 | 【展开】 |
二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报告内容完整,有关附件齐全; 2.加盖申请人及报告编制单位公章; 3.纸质版A4打印,电子版pdf格式。【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条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制式表格,按样例内容及格式填写完整、规范、清晰;报告内容完整,有关附件齐全; 2.备案表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有关报告加盖申请人及报告编制单位公章; 3.纸质版A4打印,电子版pdf格式。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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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或者不受理 |
审查标准 材料要求: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备案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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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备案 |
审查标准 属于受理范围、材料内容完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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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备案表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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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
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备案表 | |
结果名称 | 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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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登记表 |
结果样本 | 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备案表.doc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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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六十七条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企业提交的资料需要加盖公章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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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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