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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7
11110000000073592E
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区公安分局
市属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分配在京入户
11110000000073592E311070700800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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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7
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
110109000000
治安支队
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早上8:00-9:00,下午17:00-18:00;每周六9:00-15:00,需预约}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二层综合窗口
审批单位批准开具落户介绍信并发送落户电子数据后,接收单位人事部门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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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市属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分配在京入户

门头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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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1

    到现场次数

  • 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0.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是1小时(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是1小时(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区公安分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受理条件 审批单位批准开具落户介绍信并发送落户电子数据后,接收单位人事部门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早上8:00-9:00,下午17:00-18:00;每周六9:00-15:00,需预约}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二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985942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二层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二层综合窗口【展开】

基本编码 110707008001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73592E3110707008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000073592E3110707008001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治安支队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现场查询: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二层综合窗口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初审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批件涉及多人,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办理,不对个人,单位人事部门无法逐一在网上提交,因此无法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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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上述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除单独注明外,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规格的复印件一份。按照《北京市设立区级公共集体户工作方案》及区公共集体户档案管理要求,办理区级公共集体户内人员落户手续,需由用人单位管理员(户主)及本人共同到场,需提供《区级公共集体户户内人员履责承诺书》、《区级公共户入户意向函》。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户口介绍信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是否原件。2.审核姓名是否正确。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地驻京办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和加强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0〕40号]二、进一步加强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 (三)加强对驻京办事机构的编制、人员配备和户口管理。 3.驻京办事处和联络处中各地选派的人员,在规定的行政编制以内的,可申报北京市常住户口,以所在办事处和联络处为单位,由驻地公安派出所按集体户口进行管理;人员调离,应将户口迁出北京市。上述户口的迁入迁出,由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展开】【展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在京入户接收函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1.是否原件。2.审核姓名是否正确。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地驻京办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和加强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0〕40号]二、进一步加强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 (三)加强对驻京办事机构的编制、人员配备和户口管理。 3.驻京办事处和联络处中各地选派的人员,在规定的行政编制以内的,可申报北京市常住户口,以所在办事处和联络处为单位,由驻地公安派出所按集体户口进行管理;人员调离,应将户口迁出北京市。上述户口的迁入迁出,由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展开】【展开】
各区人社局、主管单位出具的在京入户介绍信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是否原件。2.审核姓名是否正确。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地驻京办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和加强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0〕40号]二、进一步加强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 (三)加强对驻京办事机构的编制、人员配备和户口管理。 3.驻京办事处和联络处中各地选派的人员,在规定的行政编制以内的,可申报北京市常住户口,以所在办事处和联络处为单位,由驻地公安派出所按集体户口进行管理;人员调离,应将户口迁出北京市。上述户口的迁入迁出,由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展开】【展开】
居民户口簿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1.是否原件。2.审核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地址信息与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审批表是否一致。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地驻京办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和加强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0〕40号]二、进一步加强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 (三)加强对驻京办事机构的编制、人员配备和户口管理。 3.驻京办事处和联络处中各地选派的人员,在规定的行政编制以内的,可申报北京市常住户口,以所在办事处和联络处为单位,由驻地公安派出所按集体户口进行管理;人员调离,应将户口迁出北京市。上述户口的迁入迁出,由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展开】按照《北京市设立区级公共集体户工作方案》及区公共集体户档案管理要求,办理区级公共集体户内人员落户手续,需由用人单位管理员(户主)及本人共同到场,需提供《区级公共集体户户内人员履责承诺书》、《区级公共户入户意向函》。【展开】
户口迁移证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正本原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1.是否原件。2.审核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地址信息与居民户口簿是否一致。3.审核户口迁移证上是否加盖了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地驻京办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和加强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0〕40号]二、进一步加强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 (三)加强对驻京办事机构的编制、人员配备和户口管理。 3.驻京办事处和联络处中各地选派的人员,在规定的行政编制以内的,可申报北京市常住户口,以所在办事处和联络处为单位,由驻地公安派出所按集体户口进行管理;人员调离,应将户口迁出北京市。上述户口的迁入迁出,由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展开】外省市公安机关签发按照《北京市设立区级公共集体户工作方案》及区公共集体户档案管理要求,办理区级公共集体户内人员落户手续,需由用人单位管理员(户主)及本人共同到场,需提供《区级公共集体户户内人员履责承诺书》、《区级公共户入户意向函》。【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上述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除单独注明外,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规格的复印件一份。按照《北京市设立区级公共集体户工作方案》及区公共集体户档案管理要求,办理区级公共集体户内人员落户手续,需由用人单位管理员(户主)及本人共同到场,需提供《区级公共集体户户内人员履责承诺书》、《区级公共户入户意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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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申报/收件0个工作日申请人申请人通过窗口提交材料。

    审查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地驻京办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和加强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0〕40号]二、进一步加强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 (三)加强对驻京办事机构的编制、人员配备和户口管理。 3.驻京办事处和联络处中各地选派的人员,在规定的行政编制以内的,可申报北京市常住户口,以所在办事处和联络处为单位,由驻地公安派出所按集体户口进行管理;人员调离,应将户口迁出北京市。上述户口的迁入迁出,由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展开】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符合条件,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告知理由

    审查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地驻京办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和加强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0〕40号]二、进一步加强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 (三)加强对驻京办事机构的编制、人员配备和户口管理。 3.驻京办事处和联络处中各地选派的人员,在规定的行政编制以内的,可申报北京市常住户口,以所在办事处和联络处为单位,由驻地公安派出所按集体户口进行管理;人员调离,应将户口迁出北京市。上述户口的迁入迁出,由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0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立即办理。

    审查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地驻京办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和加强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0〕40号]二、进一步加强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 (三)加强对驻京办事机构的编制、人员配备和户口管理。 3.驻京办事处和联络处中各地选派的人员,在规定的行政编制以内的,可申报北京市常住户口,以所在办事处和联络处为单位,由驻地公安派出所按集体户口进行管理;人员调离,应将户口迁出北京市。上述户口的迁入迁出,由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制证0个工作日制证人员
    发证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准予迁入证明

    2、入户通知单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准予迁入证明
结果名称准予迁入证明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准予迁入证明样本.jpg
有效时间40自然日
入户通知单
结果名称入户通知单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入户通知单.jpg
有效时间40自然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1958年1月9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十条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展开】
【部门规章】关于干部、工人调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依据名称关于干部、工人调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公通字〔1994〕97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县、市以上(包括县、市)人事、劳动部门按照干部、工人的管理权限在批准干部、工人调动工作,录用干部、招收工人,办理离退休干部异地安置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期满后分配工作时的随迁家属等工作时,如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应将人事、劳动部门的批准通知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式样见附件)抄送迁入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凭上述材料并根据公安部有关户籍管理的规定签发户口准迁证,供调动工作的干部、职工及随迁家属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使用。【展开】

是否收费:

1、接收函加盖什么公章
加盖市人社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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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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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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