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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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2、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3、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一)(来源:《关于解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1993〕京人干字第4号))解决的范围是: 1、在京一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2、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 3、京外一方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市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 (二)(来源:《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解决的范围是:京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工作单位是高新技术企业,且在市、区、县人才中心存档,并被现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现仍被聘用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京一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1年; 2、在京一方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 3、夫妻双方为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 4、在京一方年满30岁、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我市急需人才; 5、在京一方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工作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表彰的先进个人。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842953【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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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9000072581A311106900300003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有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是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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