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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1110109000073330X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东辛房街道办事处
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
11110109000073330X511207303300101
11110109000073330X511207303300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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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a575cf-b00d-415f-a721-ba0523c848ea
3^5
20
门头沟区东辛房街道
110109003000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东辛房街道办事处
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早上8:00-9:00,下午17:00-18:00,需预约;每周六9:00-15:00}
北京市门头沟区东辛房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石园南路石门营金色摇篮幼儿园旁一层综合窗口
具有本市户籍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包括就读于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学校中的高中学生、大学生(含本科生、专科生、高等职业教育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前述生活困难残疾人,是指享受民政部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生活困难补助和低收入的残疾人。 (来源于:《北京市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办法》京残发〔2014〕4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填写完整清晰、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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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

门头沟区东辛房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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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7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根据政务管理工作要求,压缩办结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政务管理工作要求,压缩办结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东辛房街道办事处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包括就读于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学校中的高中学生、大学生(含本科生、专科生、高等职业教育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前述生活困难残疾人,是指享受民政部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生活困难补助和低收入的残疾人。 (来源于:《北京市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办法》京残发〔2014〕4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填写完整清晰、加盖学校公章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早上8:00-9:00,下午17:00-18:00,需预约;每周六9:00-15:00}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东辛房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石园南路石门营金色摇篮幼儿园旁一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086159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东辛房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石园南路石门营金色摇篮幼儿园旁一层综合窗口 【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112073033001 事项编码 11110109000073330X5112073033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09000073330X5112073033001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东辛房街道办事处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60861590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运行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初审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每年一次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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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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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学费发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证件清晰,材料真实有效。2、对发票为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票据,且盖有公章。【展开】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办法》的通知(京残发〔2014〕4号)第四条 申请补助所需材料:(三)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提交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在校学习的证明、学费发票、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父(母)《残疾人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生活困难补助或低收入认定的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展开】【展开】
居民户口簿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复印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证件清晰,材料真实有效。2、户籍信息中能够体现申请人与残疾父母间的亲属关系,或有相关说明材料。【展开】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办法》的通知(京残发〔2014〕4号)第四条 申请补助所需材料:(三)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提交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在校学习的证明、学费发票、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父(母)《残疾人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生活困难补助或低收入认定的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展开】【展开】
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正本复印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证件清晰,材料真实有效。2、证件信息中能够体现申请人或申请人家庭为低保,或有相关证明材料。【展开】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办法》的通知(京残发〔2014〕4号)第四条 申请补助所需材料:(三)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提交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在校学习的证明、学费发票、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父(母)《残疾人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生活困难补助或低收入认定的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展开】【展开】
北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正本复印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证件清晰,材料真实有效。2、证件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中能够体现申请人或申请人家庭为低收入。【展开】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办法》的通知(京残发〔2014〕4号)第四条 申请补助所需材料:(三)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提交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在校学习的证明、学费发票、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父(母)《残疾人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生活困难补助或低收入认定的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展开】【展开】
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正本复印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证件清晰,材料真实有效。2、相关证明材料中能够体现申请人或申请人家庭为生活困难。【展开】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办法》的通知(京残发〔2014〕4号)第四条 申请补助所需材料:(三)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提交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在校学习的证明、学费发票、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父(母)《残疾人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生活困难补助或低收入认定的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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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申报/收件0个工作日申请人申请人提交材料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填写完整清晰、加盖学校公章【展开】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5个工作日综窗人员收取办理材料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2、发票为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票据,且盖有公章。 3、户籍信息中能够体现申请人与残疾父母间的亲属关系,或有相关说明材料。
    4、证件信息中能够体现申请人或申请人家庭为低保、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或有相关证明材料。
    【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7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区(县)残联审批后,落实相关助学补助资金,并督促街道(乡镇)残联及时足额向受助对象发放到位。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2、发票为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票据,且盖有公章。 3、户籍信息中能够体现申请人与残疾父母间的亲属关系,或有相关说明材料。
    4、证件信息中能够体现申请人或申请人家庭为低保、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或有相关证明材料。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3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给予助学补助

    送达方式
    其他:无

给予助学补助
结果名称给予助学补助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
结果样本落实相关助学补助资金(样本).docx
有效时间一年

【地方性法规】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依据名称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办法》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京残发〔2014〕4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补助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学生、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包括就读于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学校中的高中学生、大学生(含本科生、专科生、高等职业教育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前述生活困难残疾人,是指享受民政部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生活困难补助和低收入的残疾人。 补助标准 (一)普通高中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1200元。 (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按照市财政、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实施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及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京财教育〔2012〕3118号)的规定执行。 (三)参加统招考试并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大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4500元;普通高校或科研院所全日制学习且无工资性收入的研究生,每人每学年补助6000元。 生活困难家庭中的高等教育新入学学生按照民政部门规定的新生入学救助等政策规定执行,不得重复享受本办法补助。 (四)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研究生考试的残疾人,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大专6000元、本科8000元和研究生10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助学补助。同等学历的补助只能享受一次。 (五)免交学费的公办特教学校学生和大学生,不享受本办法助学补助。 申请补助所需材料 (一)残疾人学生提交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在校学习证明、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或户口簿、《残疾人证》、学费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取得成人高考、自学高等学历和成人研究生学历的残疾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残疾人证》、学历证书、学费发票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提交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在校学习的证明、学费发票、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父(母)《残疾人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生活困难补助或低收入认定的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展开】

是否收费:

1、所需材料报备
按照文件需要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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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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