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31
111101090000727764
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
110109006000
门头沟区永定地区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给付
1111010900007277643000511001000
0
3a9c8645-e72f-4ea5-bb24-217a29d10497
285363cd-0a63-4f2b-9c95-d6797e2b5c49
3
31
111101090000735092
门头沟区民政局
110109000000
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1:30-17:30
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西路58号永定镇政务服务大厅一层综合窗口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来源于:《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TASKTYPE_HIGHER":"05","ONLINE_DECLARE_SYSTEM_MODE":"","LITTLEPROGRAM_CODE_ID":"","APP_CODE_ID":"","WECHAT_CODE_NAME":"","DATA_FLAG":"","WECHAT_CODE_ID":"","LITTLEPROGRAM_CODE_NAME":"","APP_CODE_NAME":"","VERSION":"20241125","ONLINE_DECLARE_SYSTEM_DEPT":""}
[]
0
1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给付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2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2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来源于:《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1:30-17:30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西路58号永定镇政务服务大厅一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0850087【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西路58号永定镇政务服务大厅一层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0511001000 事项编码 1111010900007277643000511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0900007277643000511001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镇(街)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表
显示更多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