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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
对食品摊贩生产制作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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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对食品摊贩生产制作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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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09000073373B5110270650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 所属机构 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处罚的行为 食品摊贩生产制作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罚款;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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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12345【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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