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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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陈家庄村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2010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7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 第二十一条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 ||
| 办理时间 | 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早上8:30-9:00(需预约),中午11:30-13:30,下午17:00-17:30(需预约);每周六8:30-12: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门头沟区妙峰山镇陈家庄村政务服务站: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陈家庄村村委会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188293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陇驾庄村人民政府南侧政务服务中心一层民政科【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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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0525003000 | 事项编码 | 111101090000733816500052500300011110109000073381605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9000073381650005250030000111110109000073381605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陈家庄村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村(社区)级 | 运行系统 | 无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镇(街)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街乡受理、区级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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