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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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单位职工或个人 2.流动人员及其亲属因办理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等事项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可依据档案材料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来源:《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二十三条) 3.材料填写完整、真实有效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分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 上午: 08:30 - 09:00; 中午: 12:00 - 13:30; 下午: 17:00 - 17:30; 周六: 上午: 08:30 - 12:30; )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分中心: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良乡西路5号A座综合楼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36701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分中心: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良乡西路5号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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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110000778417300201420400500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否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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