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由本市监管场所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原本市户籍人员和2003年8月7日以后由外省市监管场所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广阳派出所:工作日:上午8:30分—12:00,;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西潞派出所: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广阳派出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葫芦垡祥和路1号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西潞派出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西潞街道北潞冠18号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1380079【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政通路16号;受理在各乡镇(街道)派出所户籍窗口【展开】 |
||
|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0709001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8986X3000709001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8986X3000709001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公通字[1995]91号)常住人口登记表是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进行户籍登记管理的基础性资料。表中登记的事项,由申报人如实申报,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核登记,承办人签章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后,具有证明公民身份和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通知》附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30.申报人签章—申报人对常住人口登记表的登记项目确认无误后,应在本栏中签字或盖章。33.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由申报人和承办人签字或盖章。办理户口登记、注销、迁移等基本户政事项,需要群众到场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确认并签字。 | ||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