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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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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道路运输企业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且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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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1100007811503110216139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对道路运输企业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且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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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034209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厅;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29号西配楼一层2-7号窗口【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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