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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医疗保障局
离休统筹人员住院手工报销费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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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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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医疗保障局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分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7:30(延时服务时间:中午12:00-13:30,需提前预约)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分中心: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长虹西路51号1-12号窗口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综合窗口
一、参保人员急诊未持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就医的,仍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按门诊医疗费用发生时的情况进行报销。(来源:《关于实施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实时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13号) 二、材料齐全,文字清晰,需盖章的材料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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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离休统筹人员住院手工报销费用申报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1

    到现场次数

  •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医疗保障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一、参保人员急诊未持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就医的,仍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按门诊医疗费用发生时的情况进行报销。(来源:《关于实施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实时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13号) 二、材料齐全,文字清晰,需盖章的材料要盖章
办理时间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分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7:30(延时服务时间:中午12:00-13:30,需提前预约)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分中心: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长虹西路51号1-12号窗口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9367017【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分中心: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长虹西路51号东侧一层1-12号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112041048001 事项编码 11110111MB1564019A3112041048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11MB1564019A311204104800106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医疗保障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关于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及医疗费用 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10]7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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