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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TE1234560000796123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市场监管领域被投诉举报市场主体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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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房山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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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对市场监管领域被投诉举报市场主体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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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TE12345600007961233110624196000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强制/检查结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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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检查
检查方案--【展开】--【展开】
决定
决定--【展开】--【展开】

设定依据

【部门规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依据名称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3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展开】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发布号令(文号)主席令第11号发布,2013年主席令第7号修改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展开】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9361135【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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