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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0
111101110000779723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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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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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10
房山区水务局
110111000000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工作日,上午9:00-12:00(11:30之前取号),下午13:30-17:00(16:30之前取号)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9-22号窗口
(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8.1.7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2.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已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3.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4.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木处理完毕;5.各专项验收已通过:6.工程投资已全部到位;7.竣工财务决算已经编制完成:8.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管理养护经费已基本落实;9.质量和安全监督报告已提交,质量达到合格标准;10.竣工验收资料已准备就绪。 (2)申请事项属于验收机关管理权限范围; (3)申请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符合申请材料中对材料的详细要求; (4)申请材料的原件或电子版本应清晰,按要求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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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7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8.1.7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2.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已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3.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4.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木处理完毕;5.各专项验收已通过:6.工程投资已全部到位;7.竣工财务决算已经编制完成:8.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管理养护经费已基本落实;9.质量和安全监督报告已提交,质量达到合格标准;10.竣工验收资料已准备就绪。 (2)申请事项属于验收机关管理权限范围; (3)申请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符合申请材料中对材料的详细要求; (4)申请材料的原件或电子版本应清晰,按要求盖章。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11:30之前取号),下午13:30-17:00(16:30之前取号)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9-22号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1312858【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9-22号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001019005000 事项编码 111101110000779723300101900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1100007797233001019005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81312858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分条件办理(市区)
通办范围 全市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水利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地方项目,以中央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以地方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市政府(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或者市水务局(或者其委托的单位);地方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由市水务局监管的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市水务局,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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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申请人自备容缺后补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或电子样例下载1.材料明确有“ 工程概况、工程建设简况、专项工程和工作、项目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工地、 工程验收、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历次验收、鉴定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工程运行管理情况、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与竣工审计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工程尾工安排、经验与建议、 附件”等章节信息,需A4纸打印; 2.封面加盖项目单位的公章。【展开】《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8.5.3 竣工验收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和程序: 1 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及查阅有关资料; 2 召开大会: 1)宣布验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观看工程建设声像资料; 3)听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展开】【展开】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或电子样例下载1.材料应提供由北京市或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部门盖章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材料明确有“工程概况、质量监督工作、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工程项目划分确认、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核备与核定、工程质量事故和缺陷处理、工程项目质量结论意见、附件”等章节信息,需A4纸打印。【展开】《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8.1.7 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9 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报告已提交,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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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1个工作日综窗人员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证的全部材料,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3、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符合受理标准,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查标准

    1、申请事项属于验收机关管理权限范围;
    2、申请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符合申请材料中对材料的详细要求;
    3、申请材料的原件或电子版本应清晰,按要求盖章。
    【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实地勘察
    (不计时限环节)
    竣工验收委员会1、将现场情况记录,并编入《竣工验收鉴定书》。

    审查标准

    1、竣工验收委员会到工程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
    2、查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全部完成;
    3、查看工程是否达到合格以上质量等级。
    【展开】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审查2个工作日竣工验收委员会1、审查通过的,验收委员会委员和被验收单位代表在《竣工验收鉴定书》签字。 2、审查不通过的,验收委员会委员提出不通过原因。

    审查标准

    1、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技术验收工作报告、其他报告及现场情况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展开】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5个工作日竣工验收委员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通知书》

    审查标准

    1、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
    2、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已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
    3、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
    4、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5、各专项验收已通过;
    6、工程投资已全部到位;
    7、竣工财务决算已通过竣工审计,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8、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管理养护经费已基本落实;
    9、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报告已提交,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0、竣工验收资料已准备就绪。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制证1个工作日审批部门进驻人员
    发证1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通知书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通知书
结果名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通知书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通知书(样本).pdf
有效时间无时限

【部门规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依据名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发布号令(文号)2006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30号发布 根据2014年8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46号第一次修改 根据2016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48号第二次修改 2017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49号令第三次修改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四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十条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展开】

是否收费:

1、是否可以代办

指南分享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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