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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医疗保障局
社会救助对象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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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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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医疗保障局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分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7:30(延时服务时间:中午12:00-13:30,需提前预约)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分中心: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长虹西路51号一层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综合窗口
持有本市特困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城乡低收入救助证件等经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助对象,需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提供一下材料: 1.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通知单和住院押金缴费通知的复印件。 2.罹患重大疾病病种目录疾病的,需提供本市二级及以上医保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3.怀孕分娩的,需提供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4.其它证明材料。 5.填写《承诺书》。 材料齐备即可受理并向救助对象提供其本次住院押金减免比例和额度、申请人当前可享受医疗救助比例和额度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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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社会救助对象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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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医疗保障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持有本市特困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城乡低收入救助证件等经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助对象,需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提供一下材料: 1.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通知单和住院押金缴费通知的复印件。 2.罹患重大疾病病种目录疾病的,需提供本市二级及以上医保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3.怀孕分娩的,需提供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4.其它证明材料。 5.填写《承诺书》。 材料齐备即可受理并向救助对象提供其本次住院押金减免比例和额度、申请人当前可享受医疗救助比例和额度等信息。
办理时间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分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7:30(延时服务时间:中午12:00-13:30,需提前预约)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分中心: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长虹西路51号一层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1378985【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分中心: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长虹西路51号1-12号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110541003002 事项编码 11110111MB1564019A3110541003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11MB1564019A3110541003002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医疗保障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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