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实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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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1234560000796123
房山区市场监管局
110111000000

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许可(压力容器规则设计,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工业管道)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TE12345600007961233000131108004
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区级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十一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活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49项:“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实施机关:国家质检总局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第一百零一条: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展开】
权力来源:
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