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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设区的市级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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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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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2号门工程建设厅10-24窗口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第四十三条 第四款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申请人申请的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详见“行使内容”)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材料受理标准(详见“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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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设区的市级权限)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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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实地勘察”及“专家评审”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实地勘察”及“专家评审”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第四十三条 第四款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申请人申请的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详见“行使内容”)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材料受理标准(详见“申请材料”)
办理时间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2号门工程建设厅10-24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1312858【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2号门工程建设厅10-24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0117125002 事项编码 1111011100007797233000117125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1100007797233000117125002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特殊程序 专家评审
行使内容 市级:市水务局负责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等六城区以及昌平区回天地区范围内的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区级:昌平区水务局、大兴区水务局、房山区水务局、怀柔区水务局、门头沟区水务局、密云区水务局、平谷区水务局、顺义区水务局、通州区水务局、延庆区水务局,以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分别受理本区域的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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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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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1.需用首都之窗提供的制式材料;2.申报材料内容填写无遗漏、无文字错误;3.申报材料封面位置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公章名称需与申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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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1.需用首都之窗提供的制式材料;2.申报材料内容填写无遗漏、无文字错误;3.申报材料封面位置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公章名称需与申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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