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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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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1
房山区城市管理委
110111000000
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延时服务需预约; );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0-20;
1.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来源:《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39号第七条) 2.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书面申请; (2)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3)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4)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来源: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 3.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并且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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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自然日

    法定办结时限

  •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区城市管理部门收到经申请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请书、承诺书和必要提交的材料后,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和建筑垃圾管理与服务平台,审查企业是否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同时查看其他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对于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和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只限于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决定书的企业,申请车辆已登记在该企业名下,且其他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审批通过。经审查认为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 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的,承诺书及材料须符合网上办理的相关要求,办理时限不超过0.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区城市管理部门收到经申请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请书、承诺书和必要提交的材料后,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和建筑垃圾管理与服务平台,审查企业是否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同时查看其他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对于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和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只限于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决定书的企业,申请车辆已登记在该企业名下,且其他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审批通过。经审查认为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 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的,承诺书及材料须符合网上办理的相关要求,办理时限不超过0.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来源:《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39号第七条) 2.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书面申请; (2)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3)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4)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来源: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 3.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并且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办理时间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延时服务需预约;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0-20;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138793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工程建设区10-24号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0117122002 事项编码 1111011100007889503000117122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110000788950300011712200208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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