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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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 ||
办理时间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许可事务服务中心:(010)69547553【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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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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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72111002 | 事项编码 | 11110112MB1618822A3000172111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12MB1618822A3000172111002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s://recept.banshi.beijing.gov.cn/online/accept#/accept/entry?matterType=single&matterId=11189472019958&bizMode=normal&userType=legal&openRouteEnvFlag=prod 现场查询: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 电话查询:许可事务服务中心:(010)69547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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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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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验收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或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表格内容填写齐全,清晰完整,真实有效,与申报材料信息相符。2、加盖企业公章。【展开】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 | 需要登录“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后点击进入该事项,填写并下载打印该表格。【展开】 |
二 | 人员基本情况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内容包括: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个人简历、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药学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及聘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资料真实、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 3、复印件加盖公章。【展开】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 | 内容包含:内容包含: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个人简历、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药学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及聘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展开】 |
三 | 企业基本情况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内容包含: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情况;拟注册地址地理位置图、营业场所平面图(注明面积)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拟设仓库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长宽高)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2、资料真实、清晰、完整,加盖公章。【展开】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 | 内容包含: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情况;拟注册地址地理位置图、营业场所平面图(注明面积)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拟设仓库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长宽高)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展开】 |
四 | 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信息填写完整、真实、清晰;2、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展开】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五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申请单位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申请人的具体办理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具《授权委托书》给申请人,列明授权范围和委托期限。申请人凭《授权委托书》到各相关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委托书》可在申报时由系统自动生成。 2、“委托人”,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被委托人”,填写具体办事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据实填写。 3、“兹委托①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②事宜。” ①:填写被委托人姓名。②:填写具体办事内容,如“药品经营许可”。 4、“授权范围”,根据具体授权情况,已授权的在“□”中打“√”,未授权的在“□”中打“×”。 “签收XXX批件的权利”,在横线上填写需领取的证件、批件或有关材料名称,如“《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5、(委托人单位公章):“加盖委托人所在单位的公章”。 被委托人:“由具体办事人员签字”。 6、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如委托人为二人以上的,须分别列明委托人有关情况,并在对应位置,分别签字、加盖公章。【展开】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 | 1、申请单位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申请人的具体办理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具《授权委托书》给申请人,列明授权范围和委托期限。申请人凭《授权委托书》到各相关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委托书》可在申报时由系统自动生成。 2、“委托人”,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被委托人”,填写具体办事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据实填写。 3、“兹委托①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②事宜。” ①:填写被委托人姓名。②:填写具体办事内容,如“药品经营许可”。 4、“授权范围”,根据具体授权情况,已授权的在“□”中打“√”,未授权的在“□”中打“×”。 “签收XXX批件的权利”,在横线上填写需领取的证件、批件或有关材料名称,如“《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5、(委托人单位公章):“加盖委托人所在单位的公章”。 被委托人:“由具体办事人员签字”。 6、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如委托人为二人以上的,须分别列明委托人有关情况,并在对应位置,分别签字、加盖公章。【展开】 |
六、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实行告知承诺审批 | |||||||||
(一) | 北京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2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信息填写完整、真实、清晰;2、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展开】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二) | 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验收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或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表格内容填写齐全,清晰完整,真实有效,与申报材料信息相符。2、加盖企业公章。【展开】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三) | 人员基本情况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内容包括:包括药学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及聘用说明材料。 2、资料真实、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 3、复印件加盖公章。【展开】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 | 包括药学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及聘用说明材料【展开】 |
(四) | 企业基本情况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内容包含:包括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情况。 2、资料真实、清晰、完整,加盖公章。【展开】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五)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申请单位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申请人的具体办理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具《授权委托书》给申请人,列明授权范围和委托期限。申请人凭《授权委托书》到各相关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委托书》可在申报时由系统自动生成。 2、“委托人”,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被委托人”,填写具体办事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据实填写。 3、“兹委托①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②事宜。” ①:填写被委托人姓名。②:填写具体办事内容,如“药品经营许可”。 4、“授权范围”,根据具体授权情况,已授权的在“□”中打“√”,未授权的在“□”中打“×”。 “签收XXX批件的权利”,在横线上填写需领取的证件、批件或有关材料名称,如“《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5、(委托人单位公章):“加盖委托人所在单位的公章”。 被委托人:“由具体办事人员签字”。 6、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如委托人为二人以上的,须分别列明委托人有关情况,并在对应位置,分别签字、加盖公章。【展开】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 | 1、申请单位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申请人的具体办理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具《授权委托书》给申请人,列明授权范围和委托期限。申请人凭《授权委托书》到各相关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委托书》可在申报时由系统自动生成。 2、“委托人”,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被委托人”,填写具体办事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据实填写。 3、“兹委托①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②事宜。” ①:填写被委托人姓名。②:填写具体办事内容,如“药品经营许可”。 4、“授权范围”,根据具体授权情况,已授权的在“□”中打“√”,未授权的在“□”中打“×”。 “签收XXX批件的权利”,在横线上填写需领取的证件、批件或有关材料名称,如“《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5、(委托人单位公章):“加盖委托人所在单位的公章”。 被委托人:“由具体办事人员签字”。 6、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如委托人为二人以上的,须分别列明委托人有关情况,并在对应位置,分别签字、加盖公章。【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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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符合受理标准的转审批人员。 |
审查标准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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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5个工作日 | 进驻人员和首席代表 | 符合许可标准的做同意许可的决定。 |
审查标准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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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1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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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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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结果样本.jpg |
有效时间 | 见结果文书 |
无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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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一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提出药品经营许可申请,并提交证明其符合《药品管理法》规定条件的资料。 第十二条 对药品经营许可申请,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展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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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申报后多久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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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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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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