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11200008331XP3110214036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权力来源 | 无 | |
| 处罚的行为 | 对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行为进行处罚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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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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