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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区公安分局
公章刻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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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通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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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区公安分局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 上午: 08:30 - 09:00; 下午: 17:00 - 17:30; 周六: 上午: 08:30 - 12:30; )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
1.第六条 凡经营印铸刻字业者,均须遵守下列事项:   一、遇有下列各项印刷铸刻情形之一者,须将底样及委托印刷刻字之机关证明文件,随时呈送当地人民公安机关核准备案后方得印制。   1、刻制机关、团体、学校、公营企业之关防、钤记、官印、公章、胶皮印、负责首长之官印、名章等。   2、印制布告、护照、委任状、袖章、符号、胸章、证券及文书信件等。   3、铸造机关、团体、学校、公营企业使用之各种钢印、火印、号牌、徽章等或仿制该项式样者。(来源:《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2.单位委刻公章须持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和介绍信(企业单位还须持有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公安分(县)局办理审核登记,领取《刻制印章通知单》。 外国驻华机构在本市刻制公章,须持我国批准设立该机构的主管部门的证明信,到市公安机关办理审核登记,领取《刻制印章通知单》。 外地单位在本市刻制公章,须持该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证明信,到市公安机关办理审核登记,领取《刻制印章通知单》。(来源:《北京市刻字业管理暂行办法》) 3.申请范围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5.申刻单位由印章刻制单位在印章制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将印模信息、用章单位信息等报送公安机关备案,用章单位无需到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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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具体时限为30分钟。(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具体时限为30分钟。(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机构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第六条 凡经营印铸刻字业者,均须遵守下列事项:   一、遇有下列各项印刷铸刻情形之一者,须将底样及委托印刷刻字之机关证明文件,随时呈送当地人民公安机关核准备案后方得印制。   1、刻制机关、团体、学校、公营企业之关防、钤记、官印、公章、胶皮印、负责首长之官印、名章等。   2、印制布告、护照、委任状、袖章、符号、胸章、证券及文书信件等。   3、铸造机关、团体、学校、公营企业使用之各种钢印、火印、号牌、徽章等或仿制该项式样者。(来源:《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2.单位委刻公章须持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和介绍信(企业单位还须持有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公安分(县)局办理审核登记,领取《刻制印章通知单》。 外国驻华机构在本市刻制公章,须持我国批准设立该机构的主管部门的证明信,到市公安机关办理审核登记,领取《刻制印章通知单》。 外地单位在本市刻制公章,须持该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证明信,到市公安机关办理审核登记,领取《刻制印章通知单》。(来源:《北京市刻字业管理暂行办法》) 3.申请范围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5.申刻单位由印章刻制单位在印章制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将印模信息、用章单位信息等报送公安机关备案,用章单位无需到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办理时间和地点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 上午: 08:30 - 09:00; 下午: 17:00 - 17:30; 周六: 上午: 08:30 - 12:30; )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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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0532620【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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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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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新开办企业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时,由市场监管部门一并采集公章刻制信息,推送至共享平台,由公章刻制单位将申刻单位信息通过网上同步报送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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