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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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变卖热源设施 拆除、迁移、改建、变卖热源设施,影响用户采暖的,应该提前向市政管理行政部门管书面报告,提供替代热源设施,保障用户的采暖权益。(来源:《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6号第二十三条) 2、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并且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错误后,予以受理。 4、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 ||
办理时间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51645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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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111015012000 | 事项编码 | 11110112000082931X311101501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12000082931X3111015012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区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镇(街)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申报材料内容填写完整无遗漏; 2、照面及身份信息应在有效期内; 3、所填写内容应准确无误,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 4、需加盖公章的,应明确具体的盖章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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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申报材料内容填写完整无遗漏; 2、照面及身份信息应在有效期内; 3、所填写内容应准确无误,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 4、需加盖公章的,应明确具体的盖章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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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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