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当前:北京市 切换区域

市级

  • 北京市

区级

  • 北京市

乡镇
(街道)

  • 北京市

村(社区)

  • 北京市

市级
部门

显示更多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3
01
11110112000082827R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民办幼儿园变更审批
11110112000082827R300010510401502
11110112000082827R3000105104015
0
893b3199-d9d2-4b0d-bda3-f17c5958472c
6923fc84-34db-4c7b-8fd1-62dbc13fdcc1
3
01
通州区教委
110112000000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
{"IS_GUIDE":"0","ONLINE_DECLARE_SYSTEM_MODE":"","ITEM_REALITY_USELEVEL":"","SERVICE_OBJCT":"","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YESNO_CITY_UNICOM":"","CROSS_AREA":"","ISSHOHCENTER":"0","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ALIAS_NAME":"[\"私立幼儿园变更\"]","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SPEAK_DISABILITY_GRAD":"","REGISTER":"","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1","APPROVAL_TYPE":"0","MIND_DISABILITY_GRAD":"","ACCEPTSERVICE":"99","YWBLX_ID":"6227a6fd-8acf-44d8-980c-496d0def286f","ONLINE_DECLARE_SYSTEM_DEPT":"","EMPOWER":"0","EXEMPT_MATERIALS":"","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MONVEINCENTER":"","DATA_FLAG":"XZXK_NEW","BUSINESS_APPROVAL_DEPT":"","POWER_NAME":"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ITEM_ATTRIBUTE":"01^03^06^11","CROSS_AREA_ATEXT":"","AGE":"","BGSYSTEM_APPROVAL_OTHER":"","WIT_DISABILITY_GRAD":"","WECHAT_CODE_NAME":"","POWER_CODE":"B0303807","DISABILITY_TYPE":"","IS_ENABLE_CERTIFICATE_SHARE":"0","POWER_ATTRIBUTE":"1","ONLY_ID":"18d108ba-ff8e-495f-bceb-5a45f17a1605","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APP_CODE_NAME":"","HOLDER":"","VERSION":"20240415"}
[]
0
1^2^3^4^9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民办幼儿园变更审批

通州区

切换简洁版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1

    到现场次数

  • 3

    法定办结时限

  •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0.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
办理时间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9540995【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000105104015 事项编码 11110112000082827R3000105104015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12000082827R300010510401502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69540995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需要现场审核材料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真实合法有效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签字盖章、符合法定要求 2,内容填写真实,有效【展开】【展开】【展开】
民办学校申请变更审批、核准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表格类;纸质样表下载空表下载1、申请日期是否为近3个工作日。 2、申请材料是否盖章 3、申报材料份数、原件是否符合要求。【展开】【展开】一式两份【展开】
董事会决议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申请日期是否为近3个工作日。 2、申请材料是否盖章 3、申报材料份数、原件是否符合要求。【展开】【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真实合法有效
显示更多

查看流程图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申报/收件1个工作日综窗人员收件通知书

    审查标准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展开】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0.5个工作日综窗人员受理通知书

    审查标准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1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材料符合予以审查通过通知书

    审查标准

    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2.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者为个人的,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园长、教师以及保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和其他工作人员;
    4.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设置在安全区域内;
    5.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模和班额标准;
    6.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园舍、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安全设施设备及户外场地;
    7.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制证0个工作日制证人员
    发证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结果名称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办学许可证.doc
有效时间见结果文书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发布号令(文号)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展开】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发布号令(文号)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二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第十七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五十三条 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四条 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五十五条 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六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展开】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制定机关国务院
依据名称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发布号令(文号)国发 〔2010〕 41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展开】

是否收费:

1、此业务咨询电话
请拨打69540995

指南分享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请选择您的办理区域:

北京市

请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