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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11200008331XP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企业破产信息核查
1111011200008331XP3112014034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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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110112000000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具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强制清算)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及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清算组)的《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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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企业破产信息核查

通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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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0.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服务对象 其他组织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具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强制清算)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及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清算组)的《决定书》。
办理时间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955938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112014034000 事项编码 1111011200008331XP311201403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1200008331XP3112014034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80883273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https://yzt.beijing.gov.cn/am/oauth2/authorize?service=bjzwService&response_type=code&client_id=110112001_01&scope=cn+uid+idCardNumber+reserve3+extProperties+credenceClass&redirect_uri=https%3A%2F%2Fbjcsfzx.banshi.beijing.gov.cn%3A8090%2Ffzxzwdt%2Fbjfzxzwdt%2Fpages%2Faccount%2Ffrlogin%3Fstate%3DaHR0cHM6Ly9iamNzZnp4LmJhbnNoaS5iZWlqaW5nLmdvdi5jbjo4MDkwL2Z6eHp3ZHQvZXBvaW50endtaHd6L3BhZ2VzL2FwcG9pbnRtZW50L2FwcG9pbnQ%2FdGFza2lkPTljYzgwYzZjLTk3OGUtNDQ3Mi1hNWMzLWY4NGRiNDliYTQ0YyZyb2xldHlwZT0xMA%3D%3D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分条件办理(市区)
通办范围 全区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为方便申请人就近查询,既可以向区里申请,也可向市里申请,本事项属于全市范围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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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样表下载空表下载1、用制式表格A4纸打印; 2、企业名称和申请人(管理人〈清算组〉印鉴)填写一致; 3、案件类型勾选“破产清算”; 4、查询内容勾选“序号13”; 5、查询结果要求勾选“出具查询结果证明 ”; 6、申请人(管理人〈清算组〉印鉴)处需加盖公章; 7、经办人姓名与经办人(签字)填写一致。【展开】《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京政服发〔2020〕23号)【展开】【展开】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必要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出具民事裁定书的人民法院名称与《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中受理法院名称一致; (2)民事裁定书中的被申请人名称与《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中的企业名称一栏信息填写一致; (3)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展开】《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京政服发〔2020〕23号)【展开】【展开】
指定管理人(或清算组)决定书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必要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出具决定书的人民法院名称与《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中受理法院名称一致; (2)决书中的指定管理人名称与《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中的管理人(清算组)名称填写一致;【展开】《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京政服发〔2020〕23号)【展开】【展开】
管理人(或清算组)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授权范围符合要求,委托日期有效 (2)委托人为 《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中企业名称+管理人 (3)委托经办人与《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中的经办人姓名信息一致 (4)指定管理人名称与《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中的管理人(清算组)名称一致 (5)代为查询事项中包含查询破产(强制清算)房屋交易信息 (6)委托人、受托人、负责人签字,委托人加盖公章【展开】《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京政服发〔2020〕23号)【展开】【展开】
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身份证持有人姓名与《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中的经办人姓名一致【展开】《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京政服发〔2020〕23号)【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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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受理通知书

    审查标准

    管理人办理申请事项。该管理人须为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清算组办理申请事项。该清算组须为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 【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5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破产(清算)房屋交易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审查标准

    审批人员按材料的审核标准,逐项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破产(清算)房屋交易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送达方式
    网站下载:http://bjt.beijing.gov.cn/renzheng/p/login/login.html

破产(清算)房屋交易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结果名称破产(清算)房屋交易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
结果样本破产(清算)房屋交易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样本).pdf
有效时间无时限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54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展开】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发布号令(文号)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的职权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展开】
【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三十六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展开】

是否收费:

1、管理人办理申请事项有哪些材料?
管理人办理申请事项。该管理人须为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管理人具体经办人员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三)管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四)具体经办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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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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