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通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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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其他组织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受理条件 | 具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强制清算)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及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清算组)的《决定书》。 | ||
| 办理时间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55938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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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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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编码 | 112014034000 | 事项编码 | 1111011200008331XP3112014034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1200008331XP3112014034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0883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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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s://yzt.beijing.gov.cn/am/oauth2/authorize?service=bjzwService&response_type=code&client_id=110112001_01&scope=cn+uid+idCardNumber+reserve3+extProperties+credenceClass&redirect_uri=https%3A%2F%2Fbjcsfzx.banshi.beijing.gov.cn%3A8090%2Ffzxzwdt%2Fbjfzxzwdt%2Fpages%2Faccount%2Ffrlogin%3Fstate%3DaHR0cHM6Ly9iamNzZnp4LmJhbnNoaS5iZWlqaW5nLmdvdi5jbjo4MDkwL2Z6eHp3ZHQvZXBvaW50endtaHd6L3BhZ2VzL2FwcG9pbnRtZW50L2FwcG9pbnQ%2FdGFza2lkPTljYzgwYzZjLTk3OGUtNDQ3Mi1hNWMzLWY4NGRiNDliYTQ0YyZyb2xldHlwZT0xMA%3D%3D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分条件办理(市区) |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为方便申请人就近查询,既可以向区里申请,也可向市里申请,本事项属于全市范围可查。 | ||

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 一 | 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用制式表格A4纸打印; 2、企业名称和申请人(管理人〈清算组〉印鉴)填写一致; 3、案件类型勾选“破产清算”; 4、查询内容勾选“序号13”; 5、查询结果要求勾选“出具查询结果证明 ”; 6、申请人(管理人〈清算组〉印鉴)处需加盖公章; 7、经办人姓名与经办人(签字)填写一致。【展开】 |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京政服发〔2020〕23号)【展开】 | 【展开】 |
| 二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出具民事裁定书的人民法院名称与《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中受理法院名称一致; (2)民事裁定书中的被申请人名称与《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中的企业名称一栏信息填写一致; (3)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展开】 |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京政服发〔2020〕23号)【展开】 | 【展开】 |
| 三 | 指定管理人(或清算组)决定书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出具决定书的人民法院名称与《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中受理法院名称一致; (2)决书中的指定管理人名称与《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中的管理人(清算组)名称填写一致;【展开】 |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京政服发〔2020〕23号)【展开】 | 【展开】 |
| 四 | 管理人(或清算组)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授权范围符合要求,委托日期有效 (2)委托人为 《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中企业名称+管理人 (3)委托经办人与《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中的经办人姓名信息一致 (4)指定管理人名称与《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中的管理人(清算组)名称一致 (5)代为查询事项中包含查询破产(强制清算)房屋交易信息 (6)委托人、受托人、负责人签字,委托人加盖公章【展开】 |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京政服发〔2020〕23号)【展开】 | 【展开】 |
| 五 | 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身份证持有人姓名与《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中的经办人姓名一致【展开】 |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京政服发〔2020〕23号)【展开】 | 【展开】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

无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通知书 |
审查标准 管理人办理申请事项。该管理人须为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清算组办理申请事项。该清算组须为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 【展开】 |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 决定 | 5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破产(清算)房屋交易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
审查标准 审批人员按材料的审核标准,逐项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展开】 |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 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破产(清算)房屋交易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
| 送达方式 | |||
|---|---|---|---|
网站下载:http://bjt.beijing.gov.cn/renzheng/p/login/login.html | |||
无
| 破产(清算)房屋交易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 |
| 结果名称 | 破产(清算)房屋交易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 结果样本 | 破产(清算)房屋交易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样本).pdf |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54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展开】 |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发布号令(文号) |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的职权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展开】 |
| 【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 依据名称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六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展开】 |
是否收费:否
| 1、管理人办理申请事项有哪些材料? |
|---|
| 管理人办理申请事项。该管理人须为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管理人具体经办人员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三)管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四)具体经办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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