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0
11110000000093569G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11110000000093569G3002030007000
0
49b4ae89-c0af-410a-b9d0-e6d606042ddb
e3321ec9-b2bc-4d55-bc6b-6aaea857b526
3
20
顺义区税务局
110113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
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
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三层税务专区综合窗口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条)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 3、提供《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表》一式两份,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提供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 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等信息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5、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IS_GUIDE":"1","ONLINE_DECLARE_SYSTEM_MODE":"","SERVICE_OBJCT":"","EMPOWER":"0","EXEMPT_MATERIALS":"","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ISMONVEINCENTER":"0","YESNO_CITY_UNICOM":"1","CROSS_AREA":"","ISSHOHCENTER":"0","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BUSINESS_APPROVAL_DEPT":"国家税务总局","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ITEM_ATTRIBUTE":"01^04^05^11","ALIAS_NAME":"[\"财务会计制度\"]","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CROSS_AREA_ATEXT":"","SPEAK_DISABILITY_GRAD":"","AGE":"","REGISTER":"","BGSYSTEM_APPROVAL_OTHER":"金税三期系统","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5","WIT_DISABILITY_GRAD":"","APPROVAL_TYPE":"1","WECHAT_CODE_NAME":"","DISABILITY_TYPE":"","IS_ENABLE_CERTIFICATE_SHARE":"","MIND_DISABILITY_GRAD":"","ACCEPTSERVICE":"99","ONLY_ID":"63e4e25a-9acf-4398-b527-f1e461eec4dd","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其他","APP_CODE_NAME":"","YWBLX_ID":"e3321ec9-b2bc-4d55-bc6b-6aaea857b526","HOLDER":"","VERSION":"20240415","ONLINE_DECLARE_SYSTEM_DEPT":""}
[{"ID":6643818,"TASKGUID":"49b4ae89-c0af-410a-b9d0-e6d606042ddb","T_ID":"1d9a67ee-1aee-488b-8a98-896eea8121af","P_ID":"","NAME":"是否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NODE_LEVEL":1,"NODE_PATH":"/1d9a67ee-1aee-488b-8a98-896eea8121af","CHILD_COUNT":2,"ORDER_NUM":1,"SERIAL_NUMBER":"1","CONDITION_ATTR":"01","IS_RADIO":"1","IS_SUPPORT":"1","SUMMARY":"1 是否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n\t1.1 是\n\t1.2 否","CD_TIME":"Mar 16, 2025 5:46:29 PM","CD_BATCH":"2025031600025","DISTRIBUTETAG":"all-data^non-investment^11110000000093569G^110113000000^non-construction^11110000000026534D","DATAJSONTEXT":"{\"VERSION\":\"20220810\",\"TREE_TYPE\":\"\",\"CONSULTATION_QA\":\"\"}","parOrder":"","proOrder":"1","newOrderNum":"001","itemGuideConditionRelatedList":[]},{"ID":6643819,"TASKGUID":"49b4ae89-c0af-410a-b9d0-e6d606042ddb","T_ID":"22de2712-0017-4b57-8364-dd11d5bacd30","P_ID":"1d9a67ee-1aee-488b-8a98-896eea8121af","NAME":"是","NODE_LEVEL":2,"NODE_PATH":"/1d9a67ee-1aee-488b-8a98-896eea8121af/22de2712-0017-4b57-8364-dd11d5bacd30","CHILD_COUNT":0,"ORDER_NUM":1,"SERIAL_NUMBER":"1.1","CONDITION_ATTR":"02","IS_RADIO":"","IS_SUPPORT":"","CD_TIME":"Mar 16, 2025 5:46:29 PM","CD_BATCH":"2025031600025","DISTRIBUTETAG":"all-data^non-investment^11110000000093569G^110113000000^non-construction^11110000000026534D","DATAJSONTEXT":"{\"VERSION\":\"20220810\",\"TREE_TYPE\":\"\",\"CONSULTATION_QA\":\"\"}","parOrder":"","proOrder":"","newOrderNum":"001.001","itemGuideConditionRelatedList":[{"ID":25572198,"TASKGUID":"49b4ae89-c0af-410a-b9d0-e6d606042ddb","T_ID":"22de2712-0017-4b57-8364-dd11d5bacd30","G_ID":"8169e33e-6781-4852-8582-6164568b2202","M_CODE":"207894","MATERIAL_ID":"ae33b57d-d6bc-498d-b52a-5cb01c225002","CD_TIME":"Mar 16, 2025 5:46:29 PM","CD_BATCH":"2025031600025","DISTRIBUTETAG":"all-data^non-investment^11110000000093569G^110113000000^non-construction^11110000000026534D","DATAJSONTEXT":"{\"VERSION\":\"20210903\"}"},{"ID":25572287,"TASKGUID":"49b4ae89-c0af-410a-b9d0-e6d606042ddb","T_ID":"22de2712-0017-4b57-8364-dd11d5bacd30","G_ID":"6d1917d4-ddfb-418e-952f-5dd000c24605","M_CODE":"204743","MATERIAL_ID":"d622293d-81bd-4769-8cf8-599cb9a69e4d","CD_TIME":"Mar 16, 2025 5:46:29 PM","CD_BATCH":"2025031600025","DISTRIBUTETAG":"all-data^non-investment^11110000000093569G^110113000000^non-construction^11110000000026534D","DATAJSONTEXT":"{\"VERSION\":\"20210903\"}"}]},{"ID":6643820,"TASKGUID":"49b4ae89-c0af-410a-b9d0-e6d606042ddb","T_ID":"75135d35-e1ab-404c-a66c-8ed6f4b39de2","P_ID":"1d9a67ee-1aee-488b-8a98-896eea8121af","NAME":"否","NODE_LEVEL":2,"NODE_PATH":"/1d9a67ee-1aee-488b-8a98-896eea8121af/75135d35-e1ab-404c-a66c-8ed6f4b39de2","CHILD_COUNT":0,"ORDER_NUM":2,"SERIAL_NUMBER":"1.2","CONDITION_ATTR":"02","IS_RADIO":"","IS_SUPPORT":"","CD_TIME":"Mar 16, 2025 5:46:29 PM","CD_BATCH":"2025031600025","DISTRIBUTETAG":"all-data^non-investment^11110000000093569G^110113000000^non-construction^11110000000026534D","DATAJSONTEXT":"{\"VERSION\":\"20220810\",\"TREE_TYPE\":\"\",\"CONSULTATION_QA\":\"\"}","parOrder":"","proOrder":"","newOrderNum":"001.002","itemGuideConditionRelatedList":[]}]
2
2^3^4^6^9
https://yzt.beijing.gov.cn/am/oauth2/authorize?service=bjzwService&response_type=code&client_id=000018630_04&scope=cn+uid+idCardNumber+reserve3+extProperties+credenceClass&redirect_uri=https%3A%2F%2Fetax.beijing.chinatax.gov.cn%2Fsso%2Fbj%2Ftysfrz%2Findex.do%3Fsf%3Dfr%26ts%3D1568772888192%26encoded%3Dfalse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切换简洁版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条)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 3、提供《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表》一式两份,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提供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 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等信息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5、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办理时间 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三层税务专区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12366【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002030007000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93569G300203000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000093569G3002030007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国家级垂管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微信公众号:北京税务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市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由于实名办税的需要,纳税人办理所有涉税业务均需携带身份证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2份表格类;纸质、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1、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签章须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2、资料名称据实填写。 3、一式两份。【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展开】【展开】
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签章须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2、据实填写。 3、一式一份。【展开】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条)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展开】【展开】
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签章须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2、据实填写。 3、一式一份。【展开】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条)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展开】【展开】
三、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一)财务会计核算软件申请人自备必要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据实报告,未准确填报适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将影响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等事项的办理。3、材料完整。【展开】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条)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展开】【展开】
产品使用说明书申请人自备必要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据实报告,未准确填报适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将影响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等事项的办理。3、材料完整。【展开】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条)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由于实名办税的需要,纳税人办理所有涉税业务均需携带身份证
显示更多

查看流程图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符合条件受理;否则一次性补正或退回

    审查标准

    提交资料齐全、填写内容完整【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0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资料归档

    审查标准

    提交资料齐全、填写内容完整【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制证0个工作日制证人员1、完成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发证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完成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网站下载: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

完成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结果名称完成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
结果样本办理结果.docx
有效时间无时限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展开】

是否收费:

1、"纳税人采用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能否在“套餐式”服务内一并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业务?
可以。

指南分享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请选择您的办理区域:

北京市

请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