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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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顺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来源:《烈士褒扬条例》) 2.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来源:《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30至17:00;工作日延时服务下午17:00至17:30,周六延时服务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法定假日除外)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延长线47号政务大厅一层综合窗口2号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422804【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石园北区东侧顺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309室【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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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0524009000 | 事项编码 | 11110110MB163234143000524009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10MB163234143000524009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顺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运行系统 | 无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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