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当前:北京市 切换区域

市级

  • 北京市

区级

  • 东城区
  • 西城区
  • 朝阳区
  • 丰台区
  • 石景山区
  • 海淀区
  • 门头沟区
  • 房山区
  • 副中心(通州区)
  • 顺义区
  • 昌平区
  • 大兴区
  • 怀柔区
  • 平谷区
  • 密云区
  • 延庆区
  • 经济开发区

乡镇
(街道)

  • 北京市

村(社区)

  • 北京市

市级
部门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教委
  • 市科委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民族宗教委
  • 市公安局
  • 市民政局
  • 市司法局
  • 市财政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城市管理委
  • 市交通委
  • 市水务局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商务局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退役军人局
  • 市应急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审计局
  • 市广电局
  • 市文物局
  • 市体育局
  • 市统计局
  • 市园林绿化局
  • 市金融管理局
  • 市国动办
  • 市知识产权局
  • 市医保局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市中医局
  • 市药监局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文化执法总队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市档案局
  • 市新闻出版局
  • 市电影局
  • 市版权局
  • 市政府侨办
  • 市贸促会
  • 市委编办
  • 市消防救援总队
  • 市保密局
  • 市总工会
  • 市残联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 市地震局
  • 市气象局
  • 市烟草专卖局
  •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
  • 北京邮管局
  • 市排水集团
  • 市电力公司
  • 市热力集团
  • 北信基础设施公司
  • 市自来水集团
  • 市燃气集团
  • 北京铁塔公司
  • 副中心管委会
  • 临空区(大兴)管委会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 北京海关
  •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显示更多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3
10
12110221000103181L
北京市昌平区档案局
对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验收
12110221000103181L3001075002000
0
19cf4b87-34f6-4fe5-83dc-4a6a57107474
6c6ea891-9f01-45fe-b411-ec09d0bc5816
2^3
10
昌平区档案局
110114000000
北京市昌平区档案局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11:30-13:30,17:00-17:30;周六0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4层2-7号综合窗口
(1)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来源《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第四条) (2) 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含中央管理企业,下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三)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四)国家档案局对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必要时可组织预检。 (来源《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第六条) (3)项目建设单位可通过窗口申请、网上申请、快递申请办理该事项。如通过窗口/快递申请办理,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应齐全、清晰,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如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提交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加盖建设单位电子公章。申请材料齐备、规范的予以受理。
{"IS_GUIDE":"0","ONLINE_DECLARE_SYSTEM_MODE":"","ITEM_REALITY_USELEVEL":"","SERVICE_OBJCT":"","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YESNO_CITY_UNICOM":"1","CROSS_AREA":"","ISSHOHCENTER":"0","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ALIAS_NAME":"[\"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SPEAK_DISABILITY_GRAD":"","REGISTER":"","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5","APPROVAL_TYPE":"0","MIND_DISABILITY_GRAD":"","ACCEPTSERVICE":"99","YWBLX_ID":"6c6ea891-9f01-45fe-b411-ec09d0bc5816","ONLINE_DECLARE_SYSTEM_DEPT":"","EMPOWER":"0","EXEMPT_MATERIALS":"","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MONVEINCENTER":"0","DATA_FLAG":"","BUSINESS_APPROVAL_DEPT":"北京市昌平区档案局","POWER_NAME":"对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验收","ITEM_ATTRIBUTE":"04^05^06^11","CROSS_AREA_ATEXT":"","AGE":"","BGSYSTEM_APPROVAL_OTHER":"昌平区统一行政审批平台","WIT_DISABILITY_GRAD":"","WECHAT_CODE_NAME":"","POWER_CODE":"L5100200","DISABILITY_TYPE":"","IS_ENABLE_CERTIFICATE_SHARE":"","POWER_ATTRIBUTE":"1","ONLY_ID":"0d793684-81ed-11ea-8de7-fa163e4f9ad9","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其他","APP_CODE_NAME":"","HOLDER":"","VERSION":"20240415"}
[]
1
2^3^4^6^9
http://banshi.beijing.gov.cn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对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验收

昌平区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7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2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0.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昌平区档案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1)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来源《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第四条) (2) 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含中央管理企业,下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三)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四)国家档案局对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必要时可组织预检。 (来源《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第六条) (3)项目建设单位可通过窗口申请、网上申请、快递申请办理该事项。如通过窗口/快递申请办理,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应齐全、清晰,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如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提交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加盖建设单位电子公章。申请材料齐备、规范的予以受理。
办理时间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11:30-13:30,17:00-17:30;周六0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4层2-7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972408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北京市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1号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综合窗口【展开】

基本编码 001075002000 事项编码 12110221000103181L30010750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110221000103181L3001075002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档案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现场查询: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北京市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1号综合窗口
电话查询:(010)89724081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区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验收申请材料及内容应齐全、完整,反映信息客观、真实、准确。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3份表格类;纸质、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1.格式与范本保持一致,如通过窗口/快递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应A4纸打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如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交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加盖建设单位电子公章; 2.内容不能有遗漏,联系地址具体到门牌号,联系电话格式准确无缺漏,无明显文字错误,单位名称和营业执照信息填写一致,法人要与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一致,审查决定书送达方式、送达地址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真实有效; 3.企业盖章覆盖申请人名称和申请日期,公章与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一致;【展开】《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展开】【展开】
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2份文本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格式与范本保持一致,如通过窗口/快递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应A4纸打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如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交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加盖建设单位电子公章; 2..按照范本的内容及格式要求介绍项目概况与项目档案管理情况; 3.项目名称与申请表中的项目名称一致;公章与申请表中的建设单位名称一致,公章覆盖日期。【展开】《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验收申请材料及内容应齐全、完整,反映信息客观、真实、准确。
显示更多

查看流程图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申报/收件0个工作日申请人/

    审查标准

    1.可通过窗口申请、快递申请、网上申请办理该事项。申请材料应与范本一致。如通过窗口/快递申请办理该事项,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应A4纸打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如通过网上申请办理该事项,提交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加盖建设单位电子公章;2.内容不能有遗漏【展开】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1个工作日综窗人员1.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标准

    1.格式与范本是否保持一致;2.纸质版材料是否采用A4纸打印; 3.材料内容是否存在明显错漏; 4.是否加盖单位公章,公章是否与申请表中的建设单位名称一致,盖章是否覆盖申请日期; 【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12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作出准予/不准予行政决定

    审查标准

    1.确认申请办理事项的单位是项目建设单位;
    2.是否存在明显的文字错漏;
    3.是否加盖单位公章,公章是否与申请表中的建设单位名称一致,盖章是否覆盖日期;
    4.准予的条件: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能力;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完成了项目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1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结果名称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项目档案验收意见(示范文本).docx
有效时间无时限

【规范性文件】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依据名称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档发〔2006〕2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四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六条 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含中央管理企业,下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三)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四)国家档案局对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必要时可组织预检。【展开】

是否收费:

1、该事项可以网上办理么?
该事项目前只支持窗口办理。

指南分享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请选择您的办理区域:

北京市

请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获得最佳用户体验,建议使用
Edge浏览器107版本及以上(推荐)、360浏览器11版本及以上并选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等访问北京市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