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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临时应急取(排)地下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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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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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8:30-17:30,17:00-17:30需预约;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30需预约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5层2-5号综合窗口
(一)《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48号)第五十二条 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取(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于临时应急取(排)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有管理权限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北京市临时应急取(排)地下水等备案事项管理办法(试行)》(京水务地〔2022〕12号)第四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的,项目单位和个人应当到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一)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地下水的,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临时应急取(排)地下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实施临时应急取(排)地下水之前或者过程中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在临时应急取(排)地下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临时应急取(排)地下水情况报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上述临时应急取(排)地下水是指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和为保障矿井、地铁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临时应急取(排)地下水行为,不包括为保障矿井、地铁等地下工程施工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的长期正常取(排)地下水行为。 申请人申请的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详见“行使内容”)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材料受理标准(详见“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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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临时应急取(排)地下水备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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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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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一)《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48号)第五十二条 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取(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于临时应急取(排)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有管理权限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北京市临时应急取(排)地下水等备案事项管理办法(试行)》(京水务地〔2022〕12号)第四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的,项目单位和个人应当到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一)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地下水的,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临时应急取(排)地下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实施临时应急取(排)地下水之前或者过程中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在临时应急取(排)地下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临时应急取(排)地下水情况报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上述临时应急取(排)地下水是指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和为保障矿井、地铁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临时应急取(排)地下水行为,不包括为保障矿井、地铁等地下工程施工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的长期正常取(排)地下水行为。 申请人申请的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详见“行使内容”)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材料受理标准(详见“申请材料”)
办理时间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8:30-17:30,17:00-17:30需预约;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30需预约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5层2-5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071803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5层1号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111017008000 事项编码 11110221000102859X311101700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221000102859X3111017008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临时应急取(排)地下水、监测井(勘探井)施工备案、地下工程建设方案和防止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方案备案事项备案工作,跨行政区的项目备案工作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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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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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1.需用首都之窗提供的制式材料;2.申报材料内容填写无遗漏,无文字错误;3.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自然人亲笔签名,公章单位需与申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4.申请材料均需A4纸打印;5.复印件应完整、清晰,确保与原件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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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1.需用首都之窗提供的制式材料;2.申报材料内容填写无遗漏,无文字错误;3.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自然人亲笔签名,公章单位需与申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4.申请材料均需A4纸打印;5.复印件应完整、清晰,确保与原件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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