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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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种设备,不得申请办理移装变更、单位变更: (1)已经报废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 (2)进行过非法改造、修理的; (3)无《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26) 3.3条中(3)(4)项规定的技术资料的; (4)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 (5)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或者能效测试结果不满足法规、标准要求的。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 工作日8:30-17:30,17:00-17:30需预约;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30需预约 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706142【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3层2-7号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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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102816Q300013111000103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是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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