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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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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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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11:30-13:30,17:00-17:30;周六0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5层2-5号综合窗口
(一)依据《北京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京水务发〔2025〕171 号)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非水利工程(以下称涉河建设项目),包括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隧)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建筑物及工程设施。 第三条 涉河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需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经市、区水务局根据防洪要求审查同意,建设单位方可开工建设。 (二)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第九条 计划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如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作较大变动时,应事先征得河道主管机关的同意。建设单位应重新办理审查同意书。 申请人申请的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详见“行使内容”)。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材料受理标准(详见“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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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变更申请)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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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专家评审”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专家评审”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一)依据《北京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京水务发〔2025〕171 号)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非水利工程(以下称涉河建设项目),包括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隧)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建筑物及工程设施。 第三条 涉河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需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经市、区水务局根据防洪要求审查同意,建设单位方可开工建设。 (二)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第九条 计划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如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作较大变动时,应事先征得河道主管机关的同意。建设单位应重新办理审查同意书。 申请人申请的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详见“行使内容”)。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材料受理标准(详见“申请材料”)。
办理时间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11:30-13:30,17:00-17:30;周六0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5层2-5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0718035【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5层1号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0119103011 事项编码 11110221000102859X300011910301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221000102859X300011910301102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特殊程序 专家评审
行使内容 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变更申请)的,应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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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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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1.需用首都之窗提供的制式材料,A4纸打印(或电子版);2.申报材料内容无遗漏、无文字错误;3.申报材料封面位置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公章名称需与申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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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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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1.需用首都之窗提供的制式材料,A4纸打印(或电子版);2.申报材料内容无遗漏、无文字错误;3.申报材料封面位置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公章名称需与申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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