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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需要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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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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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11:30-13:30,17:00-17:30;周六0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四层2-7号综合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需要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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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需要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审批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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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不包括申报材料寄送时间。(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不包括申报材料寄送时间。(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需要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办理时间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11:30-13:30,17:00-17:30;周六0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四层2-7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0112689【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1号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0168103002 事项编码 11110221000103720G3000168103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221000103720G3000168103002A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区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需要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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