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师申诉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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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11:30-13:30,17:00-17:30;周六0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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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69742366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承诺件
1111022100010375533001005002000
其他行政权力
法定本级行使
无
全区
区级统建系统

办理信息
初审件
30(工作日)
30(工作日)
电话预约:(010)69742366
不收费
否
是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市教委受理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诉;区教委受理辖区内中等及以下学校教师申诉。

申请材料总要求: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并签字。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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