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31
111102210001027875
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
110114001000
昌平区城北街道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1111022100010278753110708038000
0
167194c7-fbe2-4b4f-8abb-9bdb65f6664c
a11e9f8a-bcce-4136-8f30-9af29d63a9f7
3
31
11110221000103341Y
昌平区民政局
110114000000
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45,下午13:30-17:45;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45,下午13:00-17:30
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水库路1号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层西厅综合窗口
1.本市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本市户籍居民组成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来源于:《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第八条) 2.城乡低保范围 (一)本市户籍居民组成的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低保标准,且符合本市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纳入低保范围。非本市户籍居民与本市户籍居民结婚组成的家庭,其中非本市户籍居民须持有本市居住证,且符合前款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财产状况规定的,也可纳入本市低保范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人员,直接纳入低保范围: 1.低收入家庭中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以下简称重度残疾人); 2.符合本市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依靠兄弟姐妹或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扶养或抚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三)由民政部门管理的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政府定期定量救济的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因公(病)致残返城知青、原国民党起义投诚及宽释特赦人员、生活困难的“老归侨”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参照本市低保标准给予保障。(来源于:《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审核确认办法》第二条) 3、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4、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有效; 5、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内容一致; 6、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件或所载内容一致。
{"TASKTYPE_HIGHER":"07","ONLINE_DECLARE_SYSTEM_MODE":"","LITTLEPROGRAM_CODE_ID":"","APP_CODE_ID":"","WECHAT_CODE_NAME":"","DATA_FLAG":"","WECHAT_CODE_ID":"","LITTLEPROGRAM_CODE_NAME":"","APP_CODE_NAME":"","VERSION":"20240415","ONLINE_DECLARE_SYSTEM_DEPT":""}
[]
0
1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昌平区城北街道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1

    到现场次数

  • 22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2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1.本市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本市户籍居民组成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来源于:《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第八条) 2.城乡低保范围 (一)本市户籍居民组成的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低保标准,且符合本市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纳入低保范围。非本市户籍居民与本市户籍居民结婚组成的家庭,其中非本市户籍居民须持有本市居住证,且符合前款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财产状况规定的,也可纳入本市低保范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人员,直接纳入低保范围: 1.低收入家庭中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以下简称重度残疾人); 2.符合本市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依靠兄弟姐妹或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扶养或抚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三)由民政部门管理的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政府定期定量救济的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因公(病)致残返城知青、原国民党起义投诚及宽释特赦人员、生活困难的“老归侨”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参照本市低保标准给予保障。(来源于:《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审核确认办法》第二条) 3、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4、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有效; 5、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内容一致; 6、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件或所载内容一致。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45,下午13:30-17:45;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45,下午13:00-17:30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水库路1号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层西厅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9731141【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110708038000 事项编码 111102210001027875311070803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22100010278753110708038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上级委托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89731141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现场提交材料并签字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申请低保的,应当填写《社会救助申请承诺及授权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以及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二)无法通过政务数据共享获得的其他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社会救助申请(定期核查)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如实填写;授权核对。【展开】《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展开】【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正本原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清晰完整,真实有效,在有效期内【展开】《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展开】【展开】
居民户口簿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正本原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真实有效,内容清晰完整,页面无折损、污迹【展开】《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申请低保的,应当填写《社会救助申请承诺及授权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以及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二)无法通过政务数据共享获得的其他材料。
显示更多

查看流程图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申报/收件0个工作日申请人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2、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有效;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件或所载内容一致。
    【展开】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0个工作日街道(乡镇)材料齐备,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告知补齐相关材料。

    审查标准

    1、申请事项属于民政局职责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限定的办理范围;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补齐所有相关材料;
    3、提交的证件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件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件或所载内容一致。
    【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调查10个工作日街道(乡镇)符合要求,予以通过。

    审查标准

    调查申请人家庭基本信息及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状况,主要采取信息核对和入户调查的方式;视情还可采取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方式;必要时,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可以采取电话、视频等非接触方式进行。【展开】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其他7个工作日街道(乡镇)符合要求,予以通过。

    审查标准

    街道(乡镇)根据家庭基本信息及经济状况调查等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及时在社区(村)务公开栏公示。【展开】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审查5个工作日街道(乡镇)符合要求,予以通过。

    审查标准

    对于本市户籍居民组成的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低保标准,且符合本市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纳入低保范围。【展开】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0个工作日街道(乡镇)符合要求,予以批准。

    审查标准

    对于本市户籍居民组成的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低保标准,且符合本市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纳入低保范围。【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3个工作日街道(乡镇)

    1、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结果名称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样例).pdf
有效时间无时限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11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展开】

是否收费:

1、申请低保需要填写《社会救助申请(定期核查)表及授权书》吗?

指南分享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请选择您的办理区域:

北京市

请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