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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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香屯村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来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2、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一)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二)本办法施行之日,男已年满45周岁、女已年满40周岁的人员(不含本办法施行之后外埠迁入本市户籍的人员),按年缴纳保险费的。(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8〕49号) 3、参保人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可通过互联网办理,也可到经办社会保险业务的机构办理。 4、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
| 办理时间 | 昌平区兴寿镇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中午12:00 - 13: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00 - 12:0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香屯村政务服务站: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香屯村委会进大门财务办公室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1721074【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兴寿村南500米兴寿镇镇政府院内政务服务中心1-3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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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2014006002 | 事项编码 | 111102210001037478500201400600211110221000103747804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2210001037478500201400600211110221000103747804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香屯村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村(社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要求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街乡初审、区级终审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提交材料,确认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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