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224MB0217883D3110214335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 运行系统 | 无 | 权力来源 | 无 |
| 处罚的行为 | 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进行处罚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显示更多

设定依据
无

加入收藏
手机查看
指南意见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