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0
11110224000087708T
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11110224000087708T3111002008000
0
2e3c446b-9565-11e9-8300-507b9d3e4710
ffbc217f-982d-440d-b1fd-6a5d5bac5ba2
3
10
大兴区发展改革委
110115000000
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30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1层综合受理窗口
1.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 (来源《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6年第673号)第十三条) 2.申报信息齐全、真实有效,形式符合相关要求,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IS_GUIDE":"","ITEM_REALITY_USELEVEL":"","SERVICE_OBJCT":"","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YESNO_CITY_UNICOM":"0^1","CROSS_AREA":"","ISSHOHCENTER":"0","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ALIAS_NAME":"[\"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固投备案\", \"投资项目备案\"]","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SPEAK_DISABILITY_GRAD":"","REGISTER":"","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5","APPROVAL_TYPE":"0","MIND_DISABILITY_GRAD":"","ACCEPTSERVICE":"99","YWBLX_ID":"ffbc217f-982d-440d-b1fd-6a5d5bac5ba2","EMPOWER":"0","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MONVEINCENTER":"0","DATA_FLAG":"","BUSINESS_APPROVAL_DEPT":"北京市政务服务局","POWER_NAME":"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ITEM_ATTRIBUTE":"01^04^05^11","CROSS_AREA_ATEXT":"","AGE":"","BGSYSTEM_APPROVAL_OTHER":"","WIT_DISABILITY_GRAD":"","WECHAT_CODE_NAME":"","POWER_CODE":"L0200400","DISABILITY_TYPE":"","POWER_ATTRIBUTE":"","ONLY_ID":"1214f7e5-81ed-11ea-8de7-fa163e4f9ad9","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1","APP_CODE_NAME":"","HOLDER":"","VERSION":"20240415"}
[]
2
2^3^4^5^9
http://project.fgw.beijing.gov.cn/zwfwpt/login/YZTLoginService?itemDefId=821bf2c8-a3db-4f30-8181-f75a62271160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针对我委政务服务事项,在《行政许可法》法定办理时限基础上对审查与决定环节办理时限按照本市压减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工作要求进行压减。(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针对我委政务服务事项,在《行政许可法》法定办理时限基础上对审查与决定环节办理时限按照本市压减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工作要求进行压减。(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 (来源《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6年第673号)第十三条) 2.申报信息齐全、真实有效,形式符合相关要求,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30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1层综合受理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1296046【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1层咨询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111002008000 事项编码 11110224000087708T311100200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224000087708T3111002008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项目备案全部由项目建设地点所在地的区投资主管部门(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理。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显示更多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