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05
11110224766285505X
北京市大兴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对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给予专项扶持
11110224766285505X3110506005003
0
3aafaae5-bdd0-4a76-a7c5-05477565c843
b632206b-efdc-483e-9312-b04aa867c856
2^3
05
大兴区民族宗教办
110115000000
北京市大兴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3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1:30-13:00,每周六9:00-14: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1层B厅综合受理窗口
1.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2.第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适应少数民族需要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于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事业所需要的资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财力予以安排 第十三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扶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资金。(来源《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3.第五条:省级财政部门收到中央下达的补助资金后,应商本级民(宗)委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有关业务要求,落实到具体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已享受民贸技改贴息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来源《财政部关于印发《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253号)
{"IS_GUIDE":"0","ITEM_REALITY_USELEVEL":"","SERVICE_OBJCT":"","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YESNO_CITY_UNICOM":"0^1","CROSS_AREA":"","ISSHOHCENTER":"0","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ALIAS_NAME":"[\"对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给予专项扶持\"]","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SPEAK_DISABILITY_GRAD":"","REGISTER":"","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5","APPROVAL_TYPE":"1","MIND_DISABILITY_GRAD":"","ACCEPTSERVICE":"99","YWBLX_ID":"b632206b-efdc-483e-9312-b04aa867c856","EMPOWER":"0","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MONVEINCENTER":"0","DATA_FLAG":"","BUSINESS_APPROVAL_DEPT":"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管理局","POWER_NAME":"对民族经济、社会组织发展给予补助","ITEM_ATTRIBUTE":"04^05^06^11^12","CROSS_AREA_ATEXT":"","AGE":"","BGSYSTEM_APPROVAL_OTHER":"大兴区统一行政审批平台","WIT_DISABILITY_GRAD":"","WECHAT_CODE_NAME":"","POWER_CODE":"F0600103","DISABILITY_TYPE":"","POWER_ATTRIBUTE":"1","ONLY_ID":"152d4bcf-81ed-11ea-8de7-fa163e4f9ad9","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2","APP_CODE_NAME":"","HOLDER":"","VERSION":"20240415"}
[]
1
1^2^3^4^9
http://banshi.beijing.gov.cn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对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给予专项扶持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88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8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大兴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2.第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适应少数民族需要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于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事业所需要的资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财力予以安排 第十三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扶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资金。(来源《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3.第五条:省级财政部门收到中央下达的补助资金后,应商本级民(宗)委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有关业务要求,落实到具体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已享受民贸技改贴息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来源《财政部关于印发《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253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3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1:30-13:00,每周六9:00-14: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1层B厅综合受理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1293659【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1层咨询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110506005003 事项编码 11110224766285505X3110506005003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224766285505X3110506005003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大兴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区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上述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自然人申请的需签字确认。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上述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自然人申请的需签字确认。
显示更多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