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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诊转院申请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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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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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人保局分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 上午: 08:30 - 09:00; 下午: 17:00 - 17:30; 周六: 上午: 08:30 - 12:30; ) 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艺苑桐城办公楼
1.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受伤部位或职业病时,因病情治疗需要到北京市以外的医疗机构治疗的,需经工伤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在区、县医保中心同意备案。此备案本次治疗有效。(来源:北京市工伤职工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受伤部位或职业病时,因病情治疗需要到北京市以外的医疗机构治疗的,由工伤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经区、县医保中心同意备案,可到外省市基本医疗定点机构治疗。工伤职工跨统筹地区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可先由其所在单位垫付,经医保中心审核后,按本市有关规定结算。 ) 2..材料齐全,若有需手工填写的,请填写完整、字迹工整。 3.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4.申请材料所载信息需要与提交的证件证照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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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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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机构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受伤部位或职业病时,因病情治疗需要到北京市以外的医疗机构治疗的,需经工伤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在区、县医保中心同意备案。此备案本次治疗有效。(来源:北京市工伤职工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受伤部位或职业病时,因病情治疗需要到北京市以外的医疗机构治疗的,由工伤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经区、县医保中心同意备案,可到外省市基本医疗定点机构治疗。工伤职工跨统筹地区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可先由其所在单位垫付,经医保中心审核后,按本市有关规定结算。 ) 2..材料齐全,若有需手工填写的,请填写完整、字迹工整。 3.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4.申请材料所载信息需要与提交的证件证照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办理时间和地点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人保局分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 上午: 08:30 - 09:00; 下午: 17:00 - 17:30; 周六: 上午: 08:30 - 12:30; ) 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艺苑桐城办公楼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9236925【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人保局分中心: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艺苑桐城办公楼综合大厅10号、11号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224000087812Y300201400701500 进驻大厅类型
委托部门 中介服务
办理项行使层级 物流快递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特定程序
行使内容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因需现场审核《转诊诊断证明》,并为《异地就医备案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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