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22400008868XM3110270A60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
| 处罚的行为 | 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行为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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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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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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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22400008868XM3110270A60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
| 处罚的行为 | 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行为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 | ||

设定依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