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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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变卖热源设施 拆除、迁移、改建、变卖热源设施,影响用户采暖的,应该提前向市政管理行政部门管书面报告,提供替代热源设施,保障用户的采暖权益。(来源:《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6号第二十三条) 2、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并且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错误后,予以受理。 4、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7:30;(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下午17:30 - 18:00、周六上午08:30 - 12:30,延时服务需预约,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1296088;(010)8129600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1层咨询窗口 【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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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2247334845835311101501200000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是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

| 该事项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申报材料内容填写完整无遗漏; 2、照面及身份信息应在有效期内; 3、所填写内容应准确无误,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 4、需加盖公章的,应明确具体的盖章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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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申报材料内容填写完整无遗漏; 2、照面及身份信息应在有效期内; 3、所填写内容应准确无误,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 4、需加盖公章的,应明确具体的盖章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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