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一、人员范围: (一)就业困难人员;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登记失业的初次进京随军家属。 上述人员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后,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二、符合条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个人就业登记30日及以上; (二)通过劳动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 (三)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材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所需材料为: (一)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尚未办理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出示居民身份证); (二)灵活就业工作内容和劳动收入证明材料; (三)初次进京随军家属证明材料。 (来源:关于印发《北京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认定和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评发〔2024〕13号))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人保局分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 上午: 08:30 - 09:00; 下午: 17:00 - 17:30; 周六: 上午: 08:30 - 12:30; ) 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艺苑桐城办公楼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1296842【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人保局分中心: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9号楼1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大厅17号窗口【展开】 |
||
|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224000087812Y300201410600200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否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

| 该事项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所需材料为: (一)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尚未办理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出示居民身份证); (二)灵活就业工作内容和劳动收入证明材料; (三)初次进京随军家属证明材料。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所需材料为: (一)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尚未办理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出示居民身份证); (二)灵活就业工作内容和劳动收入证明材料; (三)初次进京随军家属证明材料。 |
|---|

无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