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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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依法从事个体经营,处于毕业年度内的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可直接向创业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高校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为申领。《关于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办理<就业创业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5〕220号)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证照真实有效。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人保局分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 上午: 08:30 - 09:00; 下午: 17:00 - 17:30; 周六: 上午: 08:30 - 12:30; ) 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艺苑桐城办公楼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26360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人保局分中心:北京市大兴区艺苑桐城行政办公楼九号楼1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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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224000087812Y300201410400300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有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否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按照办理《就业创业证》有关问题的通知,需要本人手持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核实个人及单位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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