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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破产信息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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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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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税务分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1:30; 下午: 13: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1:30 - 13:00; 下午17:30 - 18:0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8号院3号楼
一、申请材料齐全完整,要求签字及加盖公章的须签字、盖章。 二、登记档案信息实行实名查询,查询人员应当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申请查询登记档案,应当提交查询档案申请表以及以下材料,具体见材料目录: 破产管理人指定的查询人员应当出具破产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受理裁定书以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来源:《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企业破产信息核查材料目录: 1、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原件1份);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复印件1份); 3、指定管理人(或清算组)决定书(复印件1份); 4、管理人(或清算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5、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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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企业破产信息核查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机构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一、申请材料齐全完整,要求签字及加盖公章的须签字、盖章。 二、登记档案信息实行实名查询,查询人员应当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申请查询登记档案,应当提交查询档案申请表以及以下材料,具体见材料目录: 破产管理人指定的查询人员应当出具破产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受理裁定书以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来源:《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企业破产信息核查材料目录: 1、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原件1份);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复印件1份); 3、指定管理人(或清算组)决定书(复印件1份); 4、管理人(或清算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5、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
办理时间和地点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税务分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1:30; 下午: 13: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1:30 - 13:00; 下午17:30 - 18:0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8号院3号楼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1296088;(010)81299489【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1层B厅28号窗口;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分中心:北京市大兴区兴旺路艺苑桐城9号楼办公区6号窗口;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税务分中心: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8号院3号楼1层63号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224MB1981816J3112024004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委托部门 中介服务
办理项行使层级 物流快递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特定程序
行使内容 根据破产企业的登记所属机关进行企业破产信息核查。市政务服务中心可查询全市登记的破产企业;区政务服务大厅可查询该区登记的破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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