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0
13110224000088196W
北京市大兴区残疾人联合会
成年残疾人康复服务补贴
13110224000088196W311207303500202
13110224000088196W3112073035002
0
0
0
3
ded9fdb2-a7b7-4d67-b83e-d27e4e4ba159
3
20
大兴区残疾人联合会
110115000000
112073035002
北京市大兴区残疾人联合会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7:30;(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下午17:30 - 18:00、周六上午08:30 - 12:30,延时服务需预约,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
(1)按对应标准的60%予以补贴的残疾人,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本市户籍的残疾人;按对应标准的90%予以补贴的残疾人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本市户籍残疾人,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含享受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的残疾人);持有“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残疾人; 处于劳动年龄内,未享受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人;年满16周岁的在校残疾学生。(来源《<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京残发【2018】48号 第六条) (2)材料基本要求:真实有效、材料齐全、填写完整清晰
{"IS_ITEM_EXTEND":"0","LCT_DOC_ID":"68c7e5f3-6234-41fb-84f7-2af37eca5da6","MAIN_ROWGUID":"4bfddb01-0147-47bf-aa01-64123087b19b","YWBLX_ROWGUID":"f0739f21-410e-4a7a-a3db-fd3ec977a7c0","DATA_FLAG":"","DEPARTMENT_CODE":"73","TASK_SAMLL_VERSION":"","SUB_ROWGUID":"56e06840-e880-46cf-bd62-aa4d5399a6cf","LCT_DOC_NAME":"成年残疾人康复服务补贴一体化办理流程.doc","YWBLX_ID":"3bed982b-cf69-4056-902e-28444c5edc86","DEPTTYPE":"2","VERSION":"20260116","HAVE_RESULT_FLAG":"1"}
2
1
http://bjt.beijing.gov.cn/renzheng/open/login/goUserLogin?client_id=950&redirect_uri=https://fuwu.bdpf.org.cn/shefu/getAuthCode&response_type=code&scope=user_info&state=crkf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成年残疾人康复服务补贴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7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包括区残联审核时间及复核残疾人上交的补充材料时间,不包括残疾人补充材料的时间。(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包括区残联审核时间及复核残疾人上交的补充材料时间,不包括残疾人补充材料的时间。(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机构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按对应标准的60%予以补贴的残疾人,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本市户籍的残疾人;按对应标准的90%予以补贴的残疾人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本市户籍残疾人,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含享受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的残疾人);持有“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残疾人; 处于劳动年龄内,未享受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人;年满16周岁的在校残疾学生。(来源《<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京残发【2018】48号 第六条) (2)材料基本要求:真实有效、材料齐全、填写完整清晰
办理时间和地点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7:30;(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下午17:30 - 18:00、周六上午08:30 - 12:30,延时服务需预约,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1296088;(010)8929517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1层咨询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业务办理项编码 13110224000088196W311207303500202 进驻大厅类型
委托部门 中介服务
办理项行使层级 物流快递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特定程序
行使内容 根据《<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京残发【2018】48号)规定:第十八条 “康复服务系统”对申请人申报的信息资料进行自动比对。如需申请人补充个人信息资料的,街道(乡镇)残联应在收到补充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录入工作。第二十条 区残联应在接到残疾人提出康复补贴申请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对未通过审批的残疾人,区残联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及相关政策的详细规定告知残疾人。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该事项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申请材料总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精神残疾人应到指定的康复评估机构接受评估,并通过康复评估机构提交评估意见(《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评估表》);如果申请人到街道(乡镇)残联补充个人信息资料的,补充材料包括:本人补录,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补充材料;监护人补录的,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监护人证明、相关补充材料;授权他人代办,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亲笔签字授权的委托书原件和相关补充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申请材料总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精神残疾人应到指定的康复评估机构接受评估,并通过康复评估机构提交评估意见(《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评估表》);如果申请人到街道(乡镇)残联补充个人信息资料的,补充材料包括:本人补录,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补充材料;监护人补录的,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监护人证明、相关补充材料;授权他人代办,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亲笔签字授权的委托书原件和相关补充材料
显示更多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