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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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大兴区医疗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办理依据:(1) 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04]22号)。 (2) 《关于调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16]30号)。异地安置、长期派驻外地或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患本市规定的特殊病种,可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及《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报表》到参保区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 ||
| 办理时间 |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局分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3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09:00,中午11:30-13:00,下午17:30-18:00,周六上午0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局分中心: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甲15号楼综合受理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1296694【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局分中心: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甲15号楼医保服务大厅1层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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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2041047000 | 事项编码 | 11110224MB1633475Y3112041047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224MB1633475Y3112041047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大兴区医疗保障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参保人员选择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做为其特病治疗医院的,可由本市医疗机构直接发起备案业务,在医疗机构直接办理。如果参保人员选择外省市医疗机构做为其特病治疗医院的,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持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到参保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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