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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时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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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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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1:30; 下午: 13: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1:30 - 13:00; 周六上午09:00 - 14:00; )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1层B厅综合受理窗口
1.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二条)2.受理范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3.属于受理范围、材料内容完整,予以受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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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时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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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1.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二条)2.受理范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3.属于受理范围、材料内容完整,予以受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受理。
办理时间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1:30; 下午: 13: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1:30 - 13:00; 周六上午09:00 - 14: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1层B厅综合受理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1296088;(010)69268493【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111013050001 事项编码 11110224000087855C3111013050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224000087855C3111013050001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69268493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区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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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1.制式表格按样例内容及格式填写完整、规范、清晰;方案内容完整,有关附件齐全; 2.备案表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方案加盖申请人及报告编制单位公章; 3.纸质版A4打印,电子版pdf格式。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备案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或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1.制式表格,按样例内容及格式填写完整、规范、清晰; 2.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纸质版A4打印,电子版pdf格式。【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展开】【展开】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或电子样例下载1.报告内容完整,有关附件齐全; 2.加盖申请人及报告编制单位公章; 3.纸质版A4打印,电子版pdf格式。【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号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1.制式表格按样例内容及格式填写完整、规范、清晰;方案内容完整,有关附件齐全; 2.备案表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方案加盖申请人及报告编制单位公章; 3.纸质版A4打印,电子版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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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流程图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1个工作日综窗人员受理或者不受理

    审查标准

    备案主体: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材料要求: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备案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1个工作日综窗人员备案

    审查标准

    属于受理范围、材料内容完整。【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备案表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备案表
结果名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备案表
结果文书类型登记表
结果样本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备案表.doc
有效时间无时限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展开】

是否收费:

1、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该方案应该向什么部门备案
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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