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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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符合下列事项之一的,企业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出证: (二)企业向社会融资发行债券或企业上市需要出具证明的(来源:《北京市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出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 2.企业注册名称、申请依据、企业在北京办公地址、核查的时间段(哪年哪月---哪年哪月)、受委托人姓名及先联系方式、企业法人委托书; 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1:30; 下午: 13:00 - 17:30;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90号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226971;(010)69241320【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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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224000087812Y311201128700000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是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
| 行使内容 | 负责查询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处罚信息情况,不对企业本身是否合法合规做出担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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