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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神庙社区
对计划生育伤残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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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神庙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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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神庙社区
大兴区林校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北京市大兴区兴政东里17-2-102(邮编:102600)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具有北京市户籍; 2.女方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女方年满49周岁; 4.合法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或合法生育(或收养)两个子女现存活一个; 5.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现存活独生子女为三级以上残疾(含),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由政府发放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领取特别扶助金。扶助对象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后终止领取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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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对计划生育伤残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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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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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场次数

  • 5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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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火神庙社区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具有北京市户籍; 2.女方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女方年满49周岁; 4.合法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或合法生育(或收养)两个子女现存活一个; 5.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现存活独生子女为三级以上残疾(含),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由政府发放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领取特别扶助金。扶助对象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后终止领取扶助金。
办理时间 大兴区林校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兴政东里17-2-102(邮编:102600)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1295154【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0号三层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110721051000 事项编码 11110224738216377751107210510001111022473821637771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2247382163777511072105100011110224738216377712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火神庙社区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村(社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跨村(社区)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村(居)民委员会审议,乡镇级初审,区级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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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1.提交材料中需要原件与复印件时,复印件由收取原件工作人员复印或直接进行电子扫描(电子高拍)上传,不需要申请人复印; 2.复印件统一为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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