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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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受理条件:1.失业人员就业、升学、参军及户口转出原区(县)或本市,区(县)劳动部门均应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一)失业人员升学、参军后,有关单位分别持《入学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办理提取档案手续;(二)失业人员就业后,用人单位持区(县)劳动局盖章的《招聘职工花名册》办理提取档案手续.(来源:《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就发[1996]175号)第二十条) 2.申请人可持相关办理材料到档案所在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来源:《关于印发<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1〕79号)》第十八条); 3.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4.申请材料记载的个人基本信息应与本人身份信息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内容与本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内容一致。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大兴区黄村镇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00; 周六上午09:00 - 12:00; 下午13:00 - 17:30; 周日上午09:00 - 12:00; 下午13:00 - 17:30; ) 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路9号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248448【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路9号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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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224000088399P511201125900603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黄村镇社保所 | 中介服务 | 有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是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提交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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