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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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大兴区医疗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一、1. 新参保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2. 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 3. 社保卡挂失,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4. 手工报销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5. 符合本市医疗保险规定在外埠就医发生的费用; 6. 本市家庭病床的费用。 (来源:《关于实施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实时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13号) 二、材料齐全,文字清晰,需盖章的材料要盖章 | ||
| 办理时间 | 大兴区观音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1:30; 下午: 13: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1:30 - 13:0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大兴区观音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京开路与清源路交叉口东南角;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0282274【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京开路与清源路交叉口东南角 观音寺街道一楼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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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2041048001 | 事项编码 | 11110224MB1633475Y3112041048001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224MB1633475Y311204104800106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大兴区医疗保障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超转人员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待遇的其他事项,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 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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