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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KFQ1357924680098
经开区行政审批局
110115403000

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TEKFQ13579246800983000133101002
实施主体: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行使层级: 区级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制定机关国务院
依据名称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发布号令(文号)国发〔2010〕21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62项:“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下放管理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展开】
【部门规章】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
依据名称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5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应当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级人民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报当地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审批。【展开】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制定机关国务院
依据名称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发布号令(文号)国务院令第412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附件第336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展开】
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操作
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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